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
项目简介:汕尾市位于广东省东南沿海,现下辖市城区、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四个县区级单位,另有华侨管理区和红海湾开发区两大县级开发区,总面积5271平方千米,总人口约为359.23万人。汕尾市人民政府为改善和保护城市环境,决定建设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以下简称“汕尾垃圾焚烧厂”),项目采用焚烧发电方式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厂设计焚烧总规模为2100t/d,同时配套处理能力为500t/d的渗滤液处理站、烟气净化设备和汽轮发电机组。根据服务区垃圾收运规划情况,汕尾垃圾焚烧厂拟实施分期建设,其中首期工程设计焚烧规模为700t/d,年处理垃圾量约25.55万吨;正在审核备案,配置1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余热发电量为7019.10万kWh;一期工程渗滤液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80t/d。本次评价对象为汕尾垃圾焚烧厂首期工程。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汕尾市区、海丰县城、陆丰市城区(含星都开发区)和红海湾开发区。项目总投资约3682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383.4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7%。本项目采用BOT方式建设。
建设单位: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区建设路
邮编:516600
联系人:罗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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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660-611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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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员村西街7号大院
邮编:51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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