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双堡中学学生宿舍楼、食堂及锅炉房工程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中学学生宿舍楼、食堂及锅炉房工程
招 标 人
安顺市西秀区教育局
代理机构
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2年5月30日10:00时
开标地点
安顺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煤田地质局一七四队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项目经理: 蒋德荣 报价: 4832247.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项目经理: 陈卫 报价: 4832247.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普定县建筑一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项目经理: 吕世文 报价: 4832247.00元
公示期
2012年6月5日至 2012 年6月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