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成都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锅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锅炉采购项目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成都市政采招[2012]038-1号 公告日期: 2012年7月26日17时2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蒸汽锅炉的采购及安装 2台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8月16日10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
联系人:植老师
联系电话:028-86407809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琴、何晓军
联系电话/传真:028-86694248、86698884
其它内容: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成都市公安局委托,拟对成都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锅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成都市政采招[2012]038-1号。
二、招标项目:成都市公安局看守所生活锅炉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执行计划表号(2012)0809
四、招标项目简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蒸汽锅炉的采购及安装 2台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货物及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见第6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7.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8.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复印件加盖鲜章);
9.产品制造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10.投标人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应在成都市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在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7月27日至 8 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售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21室)。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的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首先登录成都政府采购网(http://www.cd-procurement.gov.cn/),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申请购买标书”,填写售标登记表并提交。
2.打印售标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3.带上已加盖公章的售标登记表前往采购中心办理购买标书的相关事宜。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U盘。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 8月16日上午9:00至 10:0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8月16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四开评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
联系人:植老师
联系电话:028-86407809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琴、何晓军
联系电话/传真:028-86694248、86698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