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川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燃气热水锅炉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中川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09】3159号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民航局专项资金、甘肃省政府、企业自筹。项目法人为甘肃省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中川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燃气热水锅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中川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燃气热水锅炉项目;
2.2建设地点:兰州中川机场;
2.3交货工期:接到生产通知后90个日历天;
交货地点:兰州中川机场。
2.4招标范围:2台14 MW燃气热水锅炉,包括锅炉本体、配套燃烧器、鼓风机及集中控制系统。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锅炉制造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2所投锅炉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3.3所投锅炉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3.4所投锅炉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第二类压力容器及以上制造许可证。
3.5所投锅炉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锅炉制造厂在西北地区须有办事机构和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详细的地址、联系方式及人员构成。
3.7投标人需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8投标锅炉品牌自2008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有5台以上14MW及以上天燃气锅炉成功的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用户联系方式以备核查)。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从2012年7月27日起至2012年8月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北京时间,下同)发售,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报名资料在甘肃省招标中心3楼312室(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区4号区内608-2号路)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chaijibin333@163.com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质量监督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资质、国家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第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均查验副本原件,并提交整套加盖鲜章彩印件后购买招标文件或登录甘肃省招标中心网站www.gansubidding.com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8月16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甘肃省机电设备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区4号区内608-2号路)。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兰州中川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兰州中川机场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蒲先生 莫先生 杨女士
电 话:0931-8167217、0931-8801062
传 真:0931-8801087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区4号区内608-2号路
邮政编码: 730010
电 话:(0931) 2103026
传 真:(0931) 2101863
联 系 人: 窦生龙 柴继斌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帐 号: 104 006 805 626
E-mail: chaijibin33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