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人民医院所需锅炉项目
政府采购公告
宜政采公招标编号:yc201207003
依据湖北省宜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下达的采购计划要求(采购计划编号ycg00800403-03),宜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宜城市人民医院所需锅炉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采购项目编号:yc201207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燃油、燃气两用锅炉(2吨、3吨、4吨各一台套)。
三、招标内容:设备及要求、价格,服务等。
四、采购方式:本次锅炉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制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
3.具有所需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锅炉必须是国内一线品牌,生产企业要求A级锅炉生产制造资质和特种设备(锅炉)安装许可证,并且为国家一类或二类企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核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套送至宜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经资格预审后购买(不办理邮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2、税务登记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提供)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资信证明
6、A级锅炉生产制造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三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锅炉生产、安装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ASME“S”、“U”钢印资质。
七、生产企业可在2012年7月30日起至2012年8月3日8:30—17:00 时止(工作时间),在宜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须交纳2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账号:户名:宜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帐号:430801040003114,开户行:宜城市农行鄢城分理处(未中标者退还保证金,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方悔标的保证金不退还,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报名后擅自不按时参加投标的其保证金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8月21日下午15:25时(逾期视为无效);投标时间:2012年8月21日下午15:30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城市汉江路66号,宜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院内)。
投标地点: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宜城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72295003
招标执行机构:宜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传真:0710-4212980 13907273138
邮 编:44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