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三期改造--锅炉房和柴油发电机房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沈阳市康家山监狱三期改造工程--锅炉房和柴油发电机房土建工程(二次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市康家山监狱三期改造工程--锅炉房和柴油发电机房土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沈发改审字【2011】1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市康家山监狱,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市财力基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592平方米,新建柴油发电机房一座,建筑面积81平方米(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跨度:层数: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198万元。
2.4招标范围:新建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59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主体1层、局部2层,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包括锅炉间、风机间及辅助间等;新建柴油发电机房1座,建筑面积81平方米,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
2.5工期要求:2012年8月29日开工至2012年10月27日竣工,计划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报名其他条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⑵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康家山监狱
地址:沈北新区尹家乡尹家村(康家山监狱院内)
联系人:刘科长
电话:024-2287628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室
邮编:110032
联系人:扈坦坦、王哲
电话:024-23180489-807、803
传真:024-2318021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号:
账号:21001430008052515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