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下马关、丁塘、河西、兴隆等4乡镇办公大楼锅炉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受同心县财政局委托,我中心就采购人所需4乡镇办公大楼锅炉进行邀请招
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进行资格预审。
采购人:同心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同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TXZC2012009
一:数量及参数
四台,其中一吨锅炉3台,两吨锅炉1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报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的证明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年检合格的有效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具有锅炉安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宁财
(采)发[2010]364号《关于在全区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
作的通知》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当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所在
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注:以上报名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字
迹模糊无法辨认字迹、年检情况者,我中心拒绝接受。
报名递交申请资料截止时间:2012年8月8日-8月16日
项目联系人:买小琴 马菊红 0953-8030504 8030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