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锅炉、食堂配套设施、餐桌、课桌凳、铁床等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经贵州省威宁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对电锅炉、食堂配套设施、餐桌、课桌凳、铁床等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威宁县电锅炉、食堂配套设施、餐桌、课桌凳、铁床等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WZC-2012-054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品种要求及数量:
A包:电锅炉 一台
B包:食堂配套设施 两套
C包:课桌 一批
D包:铁床 一批
E包:餐桌 一批
具体要求详见本次采购谈判文件。
五、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有经工商、税务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有2011年企业完税证或2011年财务报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有企业经营状况和业绩介绍材料,近三年来没有重要违规违纪记录和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
3、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按采购要求提供合格的采购物资。
4、A包需有足够的专业技术力量、有锅炉安装维修资质(提供供应商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5、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6、本次采购不接受两家及两家以上供应商联合对某个包进行报价,但供应商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对其中一至多个包进行报价。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六、供应商报名要求和获取本次《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要求:①在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带齐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原件经审查后带回,复印件留存。其余资质、资信文件必须在谈判现场提供,否则不能参加报价。②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向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每包交纳叁仟元(¥:3,000.00元)现金作为报价和谈判保证金,如供应商自身无违规违纪行为,成交供应商其保证金将在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威宁县非税中心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其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威宁县非税中心无息退还;报名后不参与报价和谈判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报名和获取谈判时间:2012年8月13日-2012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谈判文件》每份3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4、报名和获取本次《谈判文件》地点: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投标股(县城开发区新光路)。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2年8月17日上午8:30-9:00。
八、谈判时间:2012年8月17日上午9:00。
十、谈判地点: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厅。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全称: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联系人:余健、张伦
电话/传真:0857-6235850
(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威宁县开发区新光路(邮编:553100)。
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