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民医院燃气锅炉及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变更)
“肥西县人民医院燃气锅炉及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现将招标公告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供应商资格更正为:
(一)、通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或代理证明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合肥地区有固定维修服务机构和人员及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二)、具体条件
1、燃气锅炉
(1)、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备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或B级以上资格;
(2)、锅炉安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直接负责安装,代理商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柴油发电机组
无
二、本项目报名时间现更正为: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8月20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三、本项目答疑时间现更正为:2012年8月27日11:00时之前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现更正为:2012年9月4日09:30分
五、本项目最新招标公告请查看2012年8月14日发布的公告(网址为: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etail/?infoid=991893b0-0cf9-4fa8-bdf8-c77f50c284e8&categoryNum=002002005),已经报名并下载过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重新报名并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肥西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