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联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宁电绿能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12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宁电绿能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金华宁电绿能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设计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新建3台130t/h高温高压CFB锅炉和2台B15MW背压式汽轮机发电机组以及相应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金华宁电绿能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以上均含各专业配套工程)和相应的工地设计代表服务工作以及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本设计不包括电气接入系统、DCS组态、厂外热网系统及脱硫脱硝、电袋复合除尘器的工艺部分;
2.3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金西经济开发区;
2.4计划设计工期:初步设计6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80日历天,竣工图在工程竣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进度节点在合同中明确;
2.5设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电力行业设计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火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且从200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同等规模(3台130t/h高温高压CFB锅炉热电项目,下同)及以上热电项目设计任务不少于一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火电工程设计专业高级职称;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拟任项目负责人火电工程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4)、业绩证明:从2007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同等规模及以上热电项目设计任务不少于一个,须提供证明材料(业绩合同及已投入商业运行的业主证明材料);
5)、按本招标公告第3.6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6)、交易席位证(在报名时办理)。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报名时间:2012年8月23日-2012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
7、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处工商大楼二楼)
联系人:经纬、范建强
联系电话:0579-83187208、82460563
8、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标书售出后不退。
9、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监督电话:0579-83187250
招标人:金华宁电绿能热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西经济开发区
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
联系人:范建强
联系电话:82460563
传真:82135126
邮编:321000
区号:0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