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大阿镇中心小学汽水两用锅炉、保温箱、蒸饭箱、开水箱项目(项目编号:XFXD2012-XF-X010)的询价采购变更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就信丰县大阿镇中心小学汽水两用锅炉、保温箱、蒸饭箱、开水箱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2年8月28日发布的询价公告及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
原文件(二)招标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品目一 |
汽水两用锅炉(国产产品) |
1个 |
佳盛牌LHG-0.5-0.04(Y) 详见询价文件 |
保温箱(国产产品) |
1个 |
佳盛牌HBWAI高性能保温铝质水箱 详见询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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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饭箱(国产产品) |
1个 |
佳盛牌ZWI 20 40 80(双门)带保温数字 详见询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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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箱(国产产品) |
1个 |
佳盛牌0.4T开水箱详见询价文件 |
现变更为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品目一 |
汽水两用铁制锅炉(国产产品) |
1个 |
佳盛LWG-0.1-0.04;详见询价文件 |
保温箱(国产产品) |
1个 |
佳盛HBWAI高性能保温铝质水箱;详见询价文件 |
|
蒸饭箱(国产产品) |
1个 |
佳盛ZWI 20 40 80(双门)带保温数字;详见询价文件 |
|
开水箱(国产产品) |
1个 |
佳盛0.4T开水箱;详见询价文件 |
变更事项二:
原文件(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开标时应携带备查);
3、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变更为: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或销售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开标时应携带备查);
4、投标人应具备法人(经营者)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经营者)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进行资格预审,由询价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此变更公告为《询价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