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0MW机组#1、#2炉低氮燃烧器改造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4×300MW机组#1、#2炉低氮燃烧器改造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ZTZX-ZB-2012-30-01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1、#2炉低氮燃烧器改造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进度:#1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在2012年12月15日开始的#1炉A级检修期间实施,要求在2013年3月1日前全部完成,交付生产。#2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在2013年2月19日开始的#2炉B级检修期间实施,要求在2013年4月10日前全部完成,交付生产。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费用(元) 备注
1 ZTZX-ZB-2012-30-01 #1、#2炉低氮燃烧器改造总承包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火电机组一期2×300MW锅炉进行低氮燃烧器改造,本招标项目为EPC总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调试运行、消缺、检验、试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具体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中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3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招标标的相类似的业绩;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总承包相关的资质(包含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相应的资质)。
2、在国内外近三年内有4台300MW级及以上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总承包建设和至少有2台投产2年及以上的投运业绩。投运工程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计、设备、施工、调试质量问题。
3、投标人的分包商,应给两座及以上同类型电厂提供过相同规格、相同参数、相同型号的设备,并具有成功运行三年的业绩。
4、投标人必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备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2年9月20日-2012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发售地点:国投5号楼六层608室(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邮编:100034)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来人到上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身份证;
(4)满足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范围、签字页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格式见附件)。
2.电汇购买
(1)资料审核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填写《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并将该表格及如下文件资料发至指定传真: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d.满足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范围、签字页复印件);
e.汇款凭证。
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
帐号:7112010182600046306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纸质招标文件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领取,如要求邮寄需另收取每次100元的邮寄费,此费用应与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一同支付。
(三)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琮、俞林保、徐小彬
电话:010-88006948、6920、6870
传真:010-88006704
邮箱:fanc@sdicc.com.cn、yulb@sdicc.com.cn、xuxb@sdicc.com.cn
(四)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琮、俞林保、徐小彬
电话:010-88006948、6920、6870
传真:010-88006704
邮箱:fanc@sdicc.com.cn、yulb@sdicc.com.cn、xuxb@sdicc.com.cn
(五)其它事项
1.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四、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2年10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截标/开标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