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粪污处理沼气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中县多康生态猪业有限公司养猪场粪污处理沼气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资中县多康生态猪业有限公司养猪场粪污处理沼气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农经[2011]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中县多康生态猪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39.6%、4.9%、55.5%,招标人为资中县多康生态猪业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农经[2011]3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08210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资中县双河镇水口庙村8社;
2.2工程概况:格栅渠50米,集料池80立方米,调配池40立方米,中温厌氧化罐1000立方米,常温厌氧消化罐600立方米,双膜贮气柜500立方米,配套搅拌机、铁格栅、化学脱硫器、气水分离器、干式阻火器、配备沼气发电机180千瓦及余热利用系统、沼气热水锅炉;站内沼液储存池1000立方米,田间沼液储存池3000立方米,建设发电机房50.4平方米、锅炉房21.4平方米、管理用房36.7平方米等。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含2009年)完成至少2个类似沼气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公司招标部(成都市贝森路323号铸信境界2栋1单元2104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1楼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草市街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中县多康生态猪业有限公司
地址:资中县龙都酒店16楼行政部
邮编:6412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2-5610738
传真:0832-5603599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公司
地址:成都市贝森路323号铸信境界2栋1单元2104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61355638
传真:028-6135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