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脱硝系统EP总承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脱硫脱硝系统EP总承包(招标编号:CSIE12011765)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宁东煤化工基地
工程概况:
甲醇制烯烃项目动力站配套脱硫脱硝系统
4台280t/h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设备及系统附属配套脱硫脱硝系统。
甲醇厂动力站配套脱硫脱硝系统
2台240t/h、一台240t/h、一台220t/hCFB流化床锅炉附属配套脱硫脱硝系统。
烯烃公司动力站配套脱硝系统
动力站已建成装机容量为6台460t/h煤粉锅炉附属配套脱硝系统。
招标范围:
三厂(甲醇制烯烃项目、甲醇厂、烯烃公司)脱硝系统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竣工图)、采购和采购服务、调试工作。
甲醇制烯烃项目、甲醇厂脱硫系统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竣工图)、采购和采购服务、调试工作;
甲醇制烯烃项目、甲醇厂、烯烃脱硝氨储存系统设计划入到脱硫承包商工作范围内。
甲醇厂、烯烃、甲醇制烯烃项目脱硫脱硝共用一套氨储存系统;甲醇厂和甲醇制烯烃项目共用一套脱硫后处理系统。
其中设备物资的采购由承包商按照神华宁煤集团批准的程序进行,商务评标及中标单位的确定由神华宁煤集团负责。
主要要求如下:
(一)脱硫系统配置技术要求
脱硫系统:甲醇制烯烃项目均采用一炉一塔配置
甲醇厂采用一炉一塔配置
脱硫剂储存系统
本项目脱硫剂存储设立氨站系统,脱硫脱硝共用;氨罐容积设计满足甲醇制烯烃项目和甲醇厂脱硫脱硝5天满负荷用氨量及烯烃脱硝10天满负荷用氨量。
吸收塔塔体结构:本项目吸收塔塔体结构选择碳钢内衬
玻璃鳞片防腐。
硫酸铵结晶工艺:本项目硫酸铵结晶工艺选择为塔内饱
和结晶工艺。
副产硫酸铵储存
氨法脱硫后处理系统产出副产物经过包装机包装后储存。硫酸铵考虑能存放10天的产量,保证短时间内存放。甲醇制烯烃项目和甲醇厂统一考虑。
控制系统:
甲醇制烯烃项目:脱硝DCS系统并入到锅炉系统中;脱硫单独设置采用DCS控制。
甲醇厂:脱硝DCS系统并入到锅炉系统中;脱硫单独设置采用DCS控制。
烯烃:脱硝DCS控制系统并入现有脱硫或电除尘系统中,不再进入锅炉主系统控制室。
标包划分:脱硝、脱硫分为两个标包进行招标
第一标包:脱硝标包(设计、采购和采购服务、调试):
A部分:甲醇制烯烃项目动力站脱硝工程;
B部分:甲醇厂动力站脱硝工程;
C部分:烯烃公司动力站脱硝工程;
第二标包:脱硫标包(设计、采购和采购服务、调试):
A部分:甲醇制烯烃项目动力站脱硫工程;
B部分:甲醇厂动力站脱硫工程;
项目工期要求:
初步设计工期:2个月
详细设计、采购和采购服务计划工期: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资质要求:
第一包(脱硝):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第二包(脱硫):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公司自有员工,应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近5年具有2个及以上单台锅炉产汽能力不小于200t/h规模氨法脱硫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提交合同协议书或证明)。
设计经理及其他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企业业绩要求:
氨法脱硫业绩:近5年内,在大型工业项目或火力发电产汽200t/h及以上锅炉氨法脱硫运行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原件、168运行报告和性能考核报告)。
脱硝业绩:近5年内,在大型工业项目或火力发电厂200t/h及以上锅炉锅炉脱硝运行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原件、168运行报告和性能考核报告)。
提供项目关键人员(项目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质量经理、调试经理)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何强,电话:0951-6971427)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300元/标段/套,标书售出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2年10月25日上午8: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
联系人:张晓明
电话:1390950210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神华工程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何强
电话:0951-6971427
传真:0951-6971431,6971432
邮箱:hq1692@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开户账号:345458594966
2012年9月24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 投标人近五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6 项目负责人证书及业绩证明文件
其他技术负责人证书
7 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原件
8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