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东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涉及沙坡头区宣和镇东月、福兴、羚羊、宣和、何营6个行政村及宣和集镇共5613户24223人。
2.3招标内容:新建机井1眼,配套潜水泵2台(套);新建和改造泵房1间;建消毒房2间,配套消毒设备1台(套)和常规化验设备1套;新建管理房1处;配水干管9.73公里、配水支管20.89公里、入巷管道84.2公里;建各类建筑物5座,过沟、渠建筑物10处(其中穿越第八排水沟3处、张家碱水沟3处、第六排水沟2处、宣和挡浸沟1处、七星渠1处);建各类闸阀井742座(其中联户水表井702座);锅炉房及设备;自来水入户5613户。
2.4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Ⅰ标段:取净水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与各类配套建筑物及输配水管道安装土建工程;Ⅱ标段:塑料管材采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Ⅰ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且具有水利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Ⅱ标段投标人必须是三年内生产过同类产品且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的生产企业。
3.3、近三年业绩、市场信誉良好且财务状况良好。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司业绩资料,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报名,在宁夏荣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中卫市
联系人:郭镇福
电话:0955-709082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荣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湖滨东街51号
邮编:750001
联系人:刘银存
电话:0951-6737292
传真:0951-6731692
邮箱:rch1236@163.com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科技支行
账号:14000140900007037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