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锅炉、更新四柱举升机招标采购失败公告
有关静安区燃油锅炉、四柱举升机项目采购信息失败公告
由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委托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燃油锅炉、四柱举升机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12-A063),至2012年10月15日上午11:00时截止,因供应商投标报名实质性响应不满三家,故根据相关规定,静安区燃油锅炉、四柱举升机采购项目宣布失败。
附原公告:
一、项目名称: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燃油锅炉、更新四柱举升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2?A063
三、招标内容:
包件一:燃油锅炉(柴油)数量:1台
包件二:四柱举升机数量:1台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必须是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优先考虑;
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
4、最终制造厂家,或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代理经销商;(最终制造厂家不需要授权);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具备可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服务人员。
6、需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各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
3、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最终制造厂商对本项授权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制造商无需提供);
4、必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
5、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澄清、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1、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29日起(上午8:30~11:00)
报名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北路1058号501室
报名截至时间:2012年10月15日上午11:00时止。
2、报名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要求澄清的,在2012年10月12日下午14:00时前(北京时间)以书面的形式送达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北路1058号501室。
3、谈判时间:2012年10月17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陕西北路1058号510会议室
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4、竞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7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招标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北路1058号501室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62278881-5002
传真:62989521
注:1、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竞标文件。
2、包件一、包件二技术需求见附件。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