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623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代建单位(招标人)为: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20244平方米,包括门诊、成人康复、训练及办公楼,儿童康复、训练及辅助器具中心,门房、燃气锅炉房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以东,纬十四路以北、西临宁夏儿童医院。
2.4标段划分:一标段:建筑面积9193平方米,包括门诊、成人康复、训练及办公楼、门房工程;二标段:建筑面积为11051平方米,包括儿童康复、训练及辅助器具中心、燃气锅炉房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一、二标段均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建造师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外地企业须为一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30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报名(截止2012年10月30日晚23:59前上传“三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注:如为外地企业,还须上传省外企业进宁备案证书)。
4.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效,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9日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26日14时30分,地点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紫金花商务中心A座5楼 地 址:宁夏银川开发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2室
邮 编:750001 邮 编:750002
联系人:安永录 联系人:李 蓉 闫鸿香
电 话:13895191815 电 话:0951-6198421
传 真: 传 真:0951-619842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xbf6198421@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银川市湖滨支行
账 号: 账 号:106000563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