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环保锅炉项目  水轮发电机组  高速公路服务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方快  锅炉  天津  2005年  节能降耗  燃油燃气蒸汽锅炉 

山东2套干熄焦锅炉及配套设备转让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10-23 11:03
浏览次数: 85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济钢炼铁厂2座焦炉及2套干熄焦设备整体转让公告
一、招标编号:1312090027
二、招标名称:济钢炼铁厂2座焦炉及2套干熄焦设备整体转让
三、招标内容:整体转让济钢炼铁厂2座焦炉及2套干熄焦设备,转让范围的设备及工业建筑全部拆除运走,地面填平。
炼铁厂两座JN43-80型焦炉,2×42孔,分别于1991年12月和1992年11月投产,年产焦炭约50万吨;配套两套70吨干熄焦装置,分别于1999年3月和4月投产。
两座焦炉区域主要设备有:两座焦炉本体、煤气加热系统、荒煤气导出系统、熄焦设备、焦炉四大机车、焦炉烟筒、循环氨水及高压氨水系统、煤气交换系统设备、余煤单斗、拦焦除尘系统、配电系统等。固定资产原值95,125,264元,其中,护炉铁件、煤气交换设备及备件重量约1610吨,焦炉四大机车设备及备件重量约365吨,煤气管道及阀门重量约430吨,总计:2405吨。
两套70吨干熄焦区域主要设备有:2套70吨干熄炉、2套干熄焦循环风机、2套干熄焦辅循环风机、2套干熄焦锅炉、2套牵引装置、2套提升机、2套干熄焦框架、2套装焦和排焦装置、2套一次除尘、2套二次除尘、2套低压配电系统、2个高压配电室、2套环境除尘系统、1台电梯、1套汽轮发电系统,干熄焦主控楼1座(与100吨干熄焦共用),焦炭运输皮带通廊1个,1套气力输送系统。固定资产原值24426.80万元,钢结构及设备重量约6200吨。
以上数据均为理论数据,仅供参考。
济钢保留的设备设施,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说明。
四、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特种行业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资质、管理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投标单位分包的拆除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爆破与拆除专业工程一级资质或分包单位具备爆破与拆除专业工程一级资质。
(2)有同类施工业绩2份以上(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用户评价原件等),
(3)若需分包,投保单位提供与分包单位的合作协议,提供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特种行业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请各投标单位在公告结束时间前将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与拆除资质证书等、业绩原件(包括业绩表、合同、用户评价等)、近两年财务报表等一并带到装备部招标公司进行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原件、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须知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300万元,购买标书时一并缴纳;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退还(不计利息)。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报名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一律视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交款信息:
单位名称: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东郊支行
账户:1602003409003202615
4、履约保证金为300万元,中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全款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3日内,中标款全款汇入招标人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的或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按照规定时间交全款的,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全额转为违约金。
六、公告和报名
1、方式:www.jigang.com.cn?网上招标?装备部(不接受线下报名);
2、公告和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22日~2012年10月30日。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刷卡缴费)。
八、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1日上午8:30~2012年10月29日下午5:00截止;2012年11月2日上午8:30现场交底。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装备部招标公司;
3、招标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531-88865513
4、业务联系人:段先生,联系电话:0531-88868870
5、技术咨询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31-88859838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2日8: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装备部招标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1号);
十、工期:按照合同约定开工时间,120天内拆除完成;
十一、报名及投标人员在山钢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山钢的安全规定;现场技术交底及现场装运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指挥。
装 备 部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同类求购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2022017721号-1  |  京B2-20224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