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吹灰器运行及维护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黔东火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镇远县东面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和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毗临,南面与三穗县、剑河县为邻,西面与施秉县相连,北面与石阡县、岑巩县接壤。
厂址西侧靠近320国道和正在建设中的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320国道在厂址北面约0.8km处设有互通出入口;厂址北面约0.4km处为青溪220kV变电站,东面和南面为山地。湘黔铁路从厂址西面约3.0km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溪站。
主设备简况:本期工程安装2×600MW的汽轮发电机组,其锅炉由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汽轮机由东方汽轮机厂供货,发电机由东方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供货。
锅炉:本工程锅炉采用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单炉膛“Π”型布置,吹灰系统采用蒸汽吹扫,吹扫蒸汽的压力0.785Mpa,温度200~250℃。
厂房内供电系统:主厂房0.4kV低压厂用电接线采用动力中心(PC)和电动机控制中心(MCC)的供电方式。动力中心和电动机控制中心成对设置,建立双路电源通道。动力中心采用单母线分段,每段母线由一台干式变压器供电,两台低压变压器间互为备用。
每台机组设置2台容量为1600kVA汽机低压厂用工作变压器、2台容量为1250kVA锅炉低压厂用工作变压器和一台容量为630kVA照明变压器,1台容量为630kVA检修变压器,3台2500kVA电除尘变压器,1台容量为1000kVA的低压公用变压器。2台对应的低压厂用变压器互为备用,电除尘变两运一备。低压变压器接线组别为D,yn11,中性点直接接地。
热工自动化部分:单元机组采用西门子T3000分散式控制系统(DCS),DCS包括DAS,MCS,SCS,FSSS,ECS、DEH、MEH等,同时将锅炉吹灰程序控制纳入或接入DCS(DEH、MEH由主机厂供货,电子控制装置部分已要求与DCS统一)。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负责黔东火电厂的筹建和生产运营。现黔东火电厂吹灰器运行及维护检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生产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内容
黔东火电厂2013-2014年吹灰器运行及维护检修项目招标范围如下:
(1)负责#1、#2炉共计196台吹灰器和4台TP-500型伸缩式烟温探针的全部设备及电气、热工控制系统进行现场运行、检修、维护、管理等。
(2)负责进行#1炉水平烟道折焰角固定吹灰装置运行。
(3)所有为了保证吹灰器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所需进行的巡视检查、调整、试验、解体检修、更换零部件、定期养(维)护、设备消缺、油质处理、事故抢修、临修、治理设备“七漏”等所有维护检修工作,以及综合人工费2万元以内的技改非标项目均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
吹灰器工程量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型号 备注
1 半伸缩吹灰器 共20台 IK-525EL 包括电气和热工部分
2 长伸缩吹灰器 共48台 IK-555L 包括电气和热工部分
3 烟温探针 共4台 TP500 包括电气和热工部分
4 短吹灰器 共120台 IR-3D 包括电气和热工部分
5 空气预热器吹灰器 共8台 IK-AH 包括电气和热工部分
6 #1炉水平烟道折焰角固定吹灰装置 共1套 只负责运行
工作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有3年以上2座火电厂(单机容量300MW以上)对应本项目相应设备、系统的维护检修经验。(要求提供发包人/用户证明,并附发包人/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施工资质:
检修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独立完成本项目工作的能力。
(4)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9年~2011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其中第6章投标辅助资料必须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格中注明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6)项目经理: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5年负责过类似本项目的管理,担任过3年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提供发包人/用户证明,并附有发包人/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并持有安全生产B证。
(7)主要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所从事专业或管理工作3年(3个项目)及以上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所从事专业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年(或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8)其它:投标人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接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期限
本项目实施期为24个月,具体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七、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2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1、面售
请投标人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2、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详细地址:,邮编:;
(3)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办公室电话、
传真、邮箱号码:。
(4)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采用网售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并拒收资质不符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标款只接受银行汇款,不收现金),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上午9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2年11月21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邮编:410004
联系人:瞿宁
电话:0731-85893338
传真:0731-85893445
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刘富强
电话:15870256022
传真:0855-5825050
标书款汇款帐户信息:
户名: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帐号:240705082900001581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凯里分行岑巩分理处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