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淘汰燃煤锅炉房热源改造第一批项目(和平区卫津路供热站、和平区中环锅炉房、和平区乐昌里锅炉房、和平区天炜锅炉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1210104020120151
招标备案号:12002012104058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12]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中心城区2012年淘汰燃煤锅炉房工程热源改造第一批项目(和平区卫津路供热站、和平区中环锅炉房、和平区乐昌里锅炉房、和平区天炜锅炉房)已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建计【2012】50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津燃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建设资金为1074604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津燃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天津市中心城区2012年淘汰燃煤锅炉房工程热源改造第一批项目(和平区卫津路供热站、和平区中环锅炉房、和平区乐昌里锅炉房、和平区天炜锅炉房)坐落在天津市和平区内。供热面积195.5万平方米。该工程概算投资额为10746.04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内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中心城区2012年淘汰燃煤锅炉房工程热源改造第一批项目和平区卫津路供热站改造工程。改造锅炉房1座。建设规模:2490.26平方米,其中地上:2490.26平方米,地上3层,无地下。框架结构。最大高度:18.2米,最大跨度:30.8米。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自控系统、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红线范围内室外燃气、热力管道工程。本工程投资额约2400万元,其中机电部分约为1200万元(包括电气、自控系统、锅炉及管道的安装)。供热面积96万平方米。锅炉房容量84mw。锅炉供水压力1.25Mpa,蒸发量20T/小时,产热量14MW/小时,燃气管道直径约为DN300mm的2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管道。热力管道最大直径约为0.65米。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2年12月0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为建筑工程;(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7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1月01日至2012年11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302室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5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津燃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国振(印鉴)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
邮编:300000
联系人:崔义
电话:23111066
传真:2311106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邮编:300204
联系人:郑素青、卢涛
电话:28258176、58361187
传真:28258176
日期:2012年11月1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
传真:23661595
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