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及辅助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WXS201209013-02
招标公告
1、无锡市公安局(业主单位)、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的法医检验中心、监管场所新增锅炉房及配套用房、警犬训练基地项目,已由锡发改许社[2012]149号、锡发改许投[2012]87号、锡发改许投[2012]102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管支队锅炉及辅助设备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监管支队锅炉及辅助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
2.2工程地点:无锡市
2.3工程规模:制造并安装2台4吨然气蒸汽锅炉,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工期为25日历天(以甲方开工令发出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100%合格
2.6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工程要求完成主体及辅机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保证工程验收后通过无锡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获得使用许可证。
2.7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锅炉及辅助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包括热力管道安装),资金来源:自筹,工程造价:约250万元。
3、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具有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总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A2级及以上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具有ISO9000证书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在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00万)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30日上午9:00时至2012年12月6日下午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报名,并至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4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无锡市公安局(业主单位)、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无锡市建筑西路586号建苑大厦5F
邮编:214000
电话:82835939
传真:82835960
联系人:周建珍、虞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