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医院采购全自动燃气锅炉及配套设备系统项目
关于邻政采 [2012]227号招标文件更正的通知
各投标人:
现将邻水县人民医院采购全自动燃气锅炉及配套设备系统项目(邻政采2012-227号)招标文件中有关更正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第五条第6款“包1、包2具有特种设备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同时包2还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更正为“包1、包2具有特种设备许可证(锅炉A级)和制造许可证;同时包2还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三条第13.3款第(6)项“包1、包2具有特种设备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同时包2还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更正为“包1、包2具有特种设备许可证(锅炉A级)和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同时包2还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第5条“包1、包2均需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包2还须同时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更正为“包1、包2均需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锅炉A级)和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包2还须同时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