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报国养猪场大型沼气工程比选公告

四川新建沼气热水锅炉、锅炉房等工程招标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12-25 09:33
浏览次数: 62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广安市广安区报国养猪场大型沼气工程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GC20121224067
所属地区
广安-广安区
项目名称
广安市广安区报国养猪场大型沼气工程
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24日
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28日09时30分
广安市广安区报国养猪场大型沼气工程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四川省农业厅、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川农业函〔2012〕600号和广区发改项〔2012〕195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广区发改比〔2012〕273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广安市广安区报国养猪场
项目名称
广安市广安区报国养猪场大型沼气工程
建设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报国村七组
实施时间
2012年?2013年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建集料池100立方米,调配池45立方米,中温厌氧消化灌500立方米,湿式贮气柜。300立方米,配套钢格栅、搅拌机、顶搅拌器、气水分离器、氧化铁脱硫器、凝水器、管道防爆波纹阻火器、沼气热水锅炉;站内沼液储存池560立方米,田间沼液储存池1540立方米;建设锅炉房35.3平方米、管理用房33.7平方米、有机肥车间500平方米;配套建设大门、围墙、消防水池、道路、绿化及公用工程。
建设资金
178.23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业主自筹。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广安市广安区报国养猪场大型沼气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乙级证书
(3)其他要求:
投标企业资质等级应为主项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造师证书及沼气生产工技师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职称及沼气生产工技师证书;比选申请人在近三年中至少有五个已备案大型沼气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投标企业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业主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12月2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12月28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广安市建行洪洲路分理处
账  号:5100 1748 6440 5150 0354-13050030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178.23
8.90
广安市广安区报国养猪场大型沼气工程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2年12月28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二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广安市广安区报国养猪场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报国村七组
邮  编: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826-2233836
传  真:0826-223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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