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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4×600MW机组烟气脱硝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广东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1-24 09:47
浏览次数: 26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广东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汕尾电厂1、2号机组烟气脱硝建筑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0724-1304C05N0159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汕尾电厂1、2号机组烟气脱硝建筑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汕尾发电厂总体规划装机容量为4×600MW+4×1000MW等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4×600MW等级机组(即2×600+2×660MW),二期建设4×1000MW等级机组。一期工程1、2号机组(2×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08年初投入商业运行,3、4号机组也已于2011年投入商业运行,其中3、4号机组已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氨的储存和处理系统按满足3、4号机组要求建设)。本项目脱硝系统需要配套建设氨站。
根据广东省有关环保要求,汕尾电厂1、2号机组需要增建脱硝装置。第一台机组计划在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7月15日进行大修,其改造工程必须在该机组大修结束前建成。第二台机组计划在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月14日进行大修,其脱硝装置必须在该机组大修结束前建成。本脱硝系统采用EP+C建设模式。
2.2招标范围:
汕尾电厂1、2号机组烟气脱硝工程采用EP+C建设模式,本次招标范围为该工程的C部分,,包括脱硝工程范围内全部建筑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氨区厂房施工、设备基础施工、钢架基础施工、暖通、水暖施工、消防、建筑照明施工;钢结构安装、烟气系统安装、脱硝反应器组合、安装;空预器及其附属设备的拆除及安装、原锅炉钢结构的部分拆除及安装,催化剂安装、蒸汽吹灰设备安装、氨站设备及管道安装、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各系统的设备安装;烟道、梯子、平台、所有的管道支吊架、箱罐制作、安装;保温、油漆工程、电气工程、热控工程、起吊设施安装工程、通讯工程等;以及设备及材料的接收、保管、检验、组合、安装、试验、单体设备试运、配合分系统调试及试运行,包括本工程所有接口安装及安装后对原装置的修复工作,工程竣工后保修、竣工资料的组卷、移交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法人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主体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A.具有独立完成至少1台已投运的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燃煤机组(含脱硝部分)的主体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截止到2013年1月1日)。或者
B.具有独立完成至少1台已投运的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燃煤机组烟气脱硝工程的建筑及安装施工业绩(截止到2013年1月1日)。
投标人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原件备查)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或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原件备查,或业主证明原件等。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承担过至少1台已投运的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燃煤机组主体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或者承担过至少1台已投运的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燃煤机组烟气脱硝工程的建筑及安装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
(5)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三标体系,须同时具有有效的以下认证证书:
(A)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B)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提交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后方可报名。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纸质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递交了合格的申请文件(按本公告附件格式编制,同时提供电子版)后成为正式投标人。投标申请人按以下安排办理报名手续,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3年1月23日-2012年1月28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1月23日-2012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投标报名方式:填妥报名资料后报名(可以采用:派员到以下地点现场递交,或者快递;同时提供电子版)。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座)16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
(2)投标人报名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等候来自国义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④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由国义招标2楼综合部购标室负责)
(3)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4)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6、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具体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确认。
(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另行通知;
电话:另行通知;传真:020-37652396;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2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行号:308581002097)
账号:120905690610808
7、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除发售招标文件事宜外),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邮编:510080)
电话:020-87768198-661、635、624;传真:020-87673286
联系人:梁凯旋(13570295838,gmglkx@qq.com)、张冬杰(13602752036,gmgdong@qq.com)、赵令喜(13503077217,NYHB99699@126.com)
8、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邮编:516623)
电话:0660-3408384(技术)、0660-3408390(商务)
传真:0660-3455666
联系人:袁燕明(技术)、高宇(商务)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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