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体育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如皋市体育中心锅炉采购及安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将投标单位有关要求告知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如皋市如城镇惠政路以北、解放东路以南、万寿路以东、绿扬路以西;
2)工程规模:约65万元(人民币);
3)工期要求:见招标文件。
4)品牌要求:锅炉本体为斯大、富士特、庆东三个品牌中的任何一种,燃烧器为利雅路、百得或威索中的一种。
3、本招标项目共发壹个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或由其授权委托针对本项目的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自己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产品不得为假冒伪劣产品;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此前无不良记录;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产品具有第三方颁发的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生产厂商盖章复印件);
5、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单位介绍信;
2)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授权委托的经销商,应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5)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盖章复印件);
6)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技术鉴定合格证(生产厂商盖章复印件);
7)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和特点的详细描述;
8)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及其它证明(生产厂商盖章复印件);
9)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类似产品经营业绩。
以上资料1)--4)须带原件且单独密封包装,待资审委员会评审结束后退还;
以上资料按上述须序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包装。
包装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6、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3年1月29日8时至10:30时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报名。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售后不退。
7、招标人通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并进行实地考察后确定入围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如皋市体育局
招标人(盖章):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皋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