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莎车县艾力西湖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2上海市对口援建莎车县艾力西湖镇小城镇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已由莎发改字(2013)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莎车县艾力西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海市对口援建资金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2上海市对口援建莎车县艾力西湖镇小城镇部分基础设施工程
2.2建设地址:莎车县艾力西湖镇
2.3工程建设内容:
一、镇区人行道改造
艾力西湖镇1400米主干道的人行道铺彩砖、绿化带、路灯。
二、便民服务中心及附属设施
(1)、新建二层框架结构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729.92平方米。
(2)、新建地下一层泵房37.66平方米。
(3)、新建地上一层锅炉房286.07平方米。
(4)、新建化粪池一个,容量100立方米;
(5)、消防水池一个,容量300立方米;
(6)、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详见招标文件);
(7)、室外供暖管道(详见招标文件)。
2.3.1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施工二个标段(一标段:镇区人行道改造;二标段:便民服务中心及附属设施;三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4工程设计、施工必须满足国家建筑节能环保的要求。
2.5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000万元。
2.6计划开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7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及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由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以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施工投标企业请于即日起至2013年1月2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至15时30分至19时30分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拟派建造师证、总监理工程师证等,在乌鲁木齐拓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同时请到莎车县建设局招标办备案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请按乌鲁木齐拓源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喀什市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1单元503室)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莎车县艾力西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莎车县
邮编:844200
联系人:许永华
电话:13319989039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拓源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团结路187号
邮编:844000
联系人:冯海江
电话:0998-2875620、15276039055
传真:0998-287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