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炉等离子点火燃烧器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设备名称: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炉等离子点火燃烧器升级改造二次招标
2、资金来源:2013年技改费用
3、安装地点:青岛市黄岛区
4、招标范围及要求:
4.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扩建工程5号机组(670MW超临界)等离子燃烧器升级改造。等离子燃烧器升级改造主要设备包括等离子体燃烧器(耐磨段陶瓷燃烧器)4台(套)、燃烧器弯头(耐磨陶瓷,含煤粉浓淡分离装置)4台(套)、等离子体发生器(DLZ-1200)4台(套)、燃烧器温度元件(热电偶)8支、设备配套螺栓、法兰一宗(改造所需全部)、护套组件4台(套)等,以及其相关控制系统程序的升级改造。
4.2技术规范及要求
等离子点火燃烧器升级改造要求,提高等离子体燃烧器的使用寿命,提高阴阳极的使用寿命,取消输送弧的弧输送作用,取消输送弧的等离子体燃烧器也满足等离子点火对煤质的不同要求。提高等离子体的性能体现经济效益。
4.2.1对于较高挥发分、易结焦的煤,等离子体点火系统普遍采用取消输送弧的等离子体燃烧器来点火,可以更好地避免燃烧器结焦烧损情况的发生。
4.2.2不存在因输送弧烧坏和磨漏而造成阳极和阳极支架磨坏而漏水,使燃烧器结焦超温的危险。
4.2.3取消输送弧采用等离子体发生器直接在燃烧器内点火,保留等离子体点火的温度,使等离子体在使用不同煤质点火时能更好的发挥作用,从而能够提高等离子体点火的燃烧效率。
4.2.4经过改造的等离子体燃烧器的点火性能比原燃烧器得以提高,从以前要求的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25%发展到现在的Vdaf≥20%、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v,ar,3700kJ/kg、收到基挥发份Aar17%,在等离子体发生器调整功率范围内可保证较好的燃烧效果,同时不结渣、不堵粉,投入功率灵活可靠,满足机组冷态启动、低负荷稳燃和滑停的要求,不影响锅炉的运行特性。
4.2.5等离子体燃烧器与风粉管道的阻力特性相匹配,燃烧器出口燃料分配均匀,配风合理。完全控制制粉系统放炮。
4.2.6同种型号燃烧器的易磨损件均具有互换性。在等离子体燃烧器投入运行的情况下,保证锅炉原有特点不变,保证燃烧工况与锅炉的原设计相匹配。
4.2.7燃烧器的制造和设计符合安全可靠、连续有效运行的要求,不降低机组的设计出力,不影响锅炉效率。
4.2.8等离子体燃烧器可以在锅炉低负荷运行时投入使用,起到稳定燃烧的作用。
4.2.9等离子体燃烧器在锅炉达到断油负荷后,可以退出等离子体点火系统并作为普通主燃烧器正常使用,此期间不造成锅炉燃烧不稳、受热面超温、燃烧器结渣、锅炉效率降低等问题。
4.2.10等离子体燃烧器的设计、制作有效防止煤粉贴壁和炉膛挂焦,防止水冷壁结焦;结构特点满足燃烧器自身的冷却,防止燃烧器烧损。
4.2.11等离子体燃烧器的设计出力满足磨煤机最小出力的要求,其喷口耐热温度不低于1000℃。
4.2.12等离子体燃烧器充分考虑在作为主燃烧器使用时的耐磨损、耐烧损问题,耐磨段采用内衬陶瓷,设计正常使用寿命不低于一个大修周期。
改造后的等离子燃烧器能有效提高等离子阴阳极的使用寿命,使阴极使用寿命不低于100小时,阳极使用寿命不低于300小时。
具体招标范围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5、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设备的供应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6、资格审查条件:
6.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审查文件和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6.2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2.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6.2.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2.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6.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2.5资格和业绩:
6.2.5.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6.2.5.2近五年在600MW及以上机组具有销售、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5台套及以上,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6.2.5.3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6.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7、资格审查文件(请注明参加预审的标段名称)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7.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2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7.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工商局复印件);
7.4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7.5工厂简介(包括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
7.6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企业的资质资信;
7.7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7.8近三年投标设备供货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请注明业绩中的机组容量);
7.9三年内介入诉讼情况证明。
7.10银行资信证明: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7.11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资格审查文件的提交,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8、纸质资格审查文件和资质审查表装订成册须在2013年2月7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按下述地点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送达或快递,不接受传真方式报名)。务必先将本招标公告下方附件的资质审查表和资质审查文件Word电子版下载并填写完整后以Word的文件可复制(不接受扫描、PDF、加密格式的文件)的形式发邮件至dt55561006@163.com,邮件名称为“××公司+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名”,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先行汇总。(严正声明:未及时发送电子版本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报名时间地点
注: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审查表和资质审查文件的纸质版及其电子版均需在截止日期前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到指定地点(电子版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须自行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2月1日-2013年2月7日
报名地点:大唐山东新兴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8号金石馆1618室
邮编:266061
联系人:于凌、焦青石
联系电话:0532-55561004、55561006
10、招标人: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招标代理机构:大唐山东新兴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