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炉一、二次风暖风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2013-013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炉一二次风暖风器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无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炉一二次风暖风器改造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
工程性质:维修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为#2、3炉共两台锅炉8台暖风器改造的设计、供货、改造、更换工程招标,每台炉工程内容包括:
(1)暖风器本体改造及相关系统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或安装指导、调试工作。
(2)工程所需的人工、机具使用费和消耗材料。
(3)工程所涉及的其它相关设备及管道的拆、装及设计工作。
投标方保证工程内容包含了本次#2、3炉一二次风暖风器改造的全部内容,所有上面未提及内容,如果从合同设备运行角度讲是需要的,应向招标方无偿提供。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5.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能力。
5.1.2机构健全、管理创新、注重承诺、服务超前,诚信第一、团队意识强。
5.1.3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保证体系。
5.1.4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暖风器专业生产和安装资质,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暖风器设备正常投运业绩两项及以上。
5.1.5本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需经招标人批准。
5.1.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1.7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⑴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ISO认证证书)。
⑵投标人近3年完成的与本工程相似的施工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⑶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简历及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情况。
⑷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今后2年的财务计划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⑸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⑹投标人近3年来重大安全问题和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况,并经主管部门盖章证明。
⑺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⑻资信等级证明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3年02月19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联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03月1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十二、开标地点: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
十三、招标信息通知: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
邮编:753202
联系人:吴毅松、孙绪鑫
电话:技术:0952-3612892
商务:0952-3612725
传真:0952-3612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