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站集中供热工程施工总价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沈阳北站集中供热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沈阳铁路局更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100%。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沈阳市
2.2项目概况:利用既有新新小区锅炉房,新设2台20吨热水锅炉,新新小区锅炉房至725锅炉房采暖外网敷设供热管路1600米,新设换热站1座,原二级网维持既有。
2.3招标范围:沈阳北站集中供热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2.4计划工期:工程计划2013年4月10日开工,2013年10月30日竣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范围设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铁路大中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
4.资格文件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审查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审查者,请于2013年3月11日至3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2号507房间(沈阳北站东侧)持单位介绍信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4月2日10时00分至2013年4月2日10时30分,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2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四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2日10时30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沈阳铁路办事处西楼B510房间邮编:110002联系人:张永电话(传真):市电:024-62027187路电:031-27187电子邮件:liren61175@126.com开户银行:建行铁路支行账号:580-26101689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