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北低热值煤发电厂二期工程(1×300MW)厂址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境内,本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在完成本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初稿的基础上,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盘北低热值煤发电厂二期工程(1×300MW)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洒基镇西南约1.5km处,地处云贵两省交接处,与云南省边界的最近距离约为4.0km。厂址距盘县政府所在地红果镇约67km,距六盘水市65km,距贵阳市约482km。项目组成见表1。
表1项目基本构成表
项目名称 |
盘北低热值煤发电厂二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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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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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MW) |
建设阶段 |
单机容量及台数 |
总容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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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工程 |
1×300 |
300 |
环评已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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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工程 |
1×3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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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工程 |
锅炉 |
1×1036t/h亚临界、自然循环、单炉膛、平衡通风循环流化床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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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轮机 |
1×300MW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双缸双排汽凝汽式汽轮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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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 |
1×300MW水水空冷却发电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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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工程 |
燃料贮存及运输 |
本期工程燃用由煤矸石、煤泥、中煤和劣质煤按照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混煤,厂内设2个并列布置的干煤棚,每个干煤棚长173.4m,宽45m,总储煤量约6.5×104t,可供2×300MW机组燃煤约8.5天。干煤棚一期工程已建成。 电厂燃料来自盘北片区盘北选煤厂、松河选煤厂、月亮田选煤厂、土城矿的煤矸石、煤泥、中煤和劣质煤,全部采用汽车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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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工程 |
二期工程生产、生活用水均取自拖长江地表水。 电厂拖长江取水口设在厂址西面约5km的小云尚处拖长江右岸,取水方式采用建低坝和进水间的岸边补给水泵房,将河水引至右岸补充水泵房进水间。补充水泵房内设3台补充水泵,2用1备。进水间设有格栅、闸门及旋转滤网。设2根DN500的管道将补给水引入就近布置的净水站。取水设施一期工程已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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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灰渣系统 |
除灰渣系统采用厂内灰渣分除,干式除渣,锅炉底渣经冷渣器冷却后由链斗输送机连续排出后由斗提机将渣提升到渣仓;飞灰输送采用正压浓相气力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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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场及灰渣输送 |
本期工程灰场仍为小石垭口灰场,位于厂址东北侧直线距离9km处。贮灰场初期征地面积13.0hm2,库容224×104m3,满足电厂2×300MW机组堆灰渣4.2年。炉底渣和飞灰优先进行综合利用,剩余部分送灰场贮存。灰渣厂外运输均采用汽车运输方式。灰场及运灰道路一期工程已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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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
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添加石灰石脱硫,脱硫效率不低于92%。石灰石采用外购成品粉(粒径≤1mm),通过汽车运至厂区石灰石粉库;采用电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97%;CFB锅炉相对较低的炉膛温度,有助于减少NOx的排放量,可将NOx排放控制在100mg/m3以下。 全厂排水采取分流制。一期工程已按2×300MW机组设置工业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站、含煤废水处理站等,可满足本期工程污水处理要求。本期工程各种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除循环冷却水外,无其他污废水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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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系统 |
电厂1×300MW 发电机组选用370MVA三相变压器,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本期工程出线1回输电线路,接至220kV红果变电站。 |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电厂运行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污水、灰渣及设备运行噪声等。本期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⑴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添加石灰石脱硫;安装高效电袋除尘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⑵在正常运行情况下,除循环冷却水外排至排洪构最终入拖长江,其他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
⑶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
⑷灰渣优先综合利用,设置干灰场。建设单位已与用户签定了综合利用协议。年用灰渣64×104t/a(含一期工程)。
⑸设置灰场管理站,并配备喷水和碾压设施;灰场分区分块运行,达到设计标高,及时覆土,恢复植被;采取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10-7cm/s。
三、环境影响影响评价结论
盘北低热值煤发电厂二期工程(1×300MW)为盘北煤矸石发电厂扩建工程,厂址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洒基镇西南约1.5km处。本期工程选用单机容量为300MW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并燃用煤矸石和劣质煤,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本期工程建设符合国能电力〔2011〕39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低热值煤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环发[2003]159号《关于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符合盘县城区发展规划。本期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及灰渣综合利用的情况下,本期工程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查阅请向建设单位索取或网上查阅。
五、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本期工程如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建设单位: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洒基镇
邮编:553529
电话:0858-2186621,18608515978
传真:0858-2186607
E-Mail:gtweihe@126.com
2、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4号
邮编:100120
电话:010-59385117
传真:010-82281947
E-Mail:wangyan@ncp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