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监理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辽宁抚顺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LNZB02-2013-01013-02
2、项目名称:辽宁抚顺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监理
3、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小演武村
4、工程规模及性质:新建2×1025t/h循环流化床锅炉+2×300MW抽凝发电机组。
二、招标人: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四、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调试、投产及一年质保期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不含场平土石方工程监理及设备监造监理)
五、计划工期:计划于2013年04月10日开工,两台机组分别于2015年06月01日和2015年09月01日投产。
六、合格投标人的必备条件: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火电监理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4)投标单位必须有300MW及其以上规模火力发电厂监理的经验和业绩。
(5)投标人具有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时间:自2013年3月13日起至2013年3月17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304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将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
(5)企业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6)火电监理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7)300MW及其以上规模火力发电厂监理业绩(含有效的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按招标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合同);
(8)2009年—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人民币;
2、递交形式:现金、支票、汇票、电汇、网银,不接受保函和承兑汇票。
九、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
1、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2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天宝大厦会议室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西一路2号(抚顺南站对面)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 135601040003330
联系人:刘璐 李若宪
电话:024-23389068 传真:024-23388491
电子邮箱:lngc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