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平湖市国资局批准同意,决定对锅炉设备报废资产依法进行处置。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处置内容:燃煤锅炉两台。
二、处置底价:(评估价值)人民币32700.00元整。
三、展示时间、地点:即日-3月30日止,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县后底120号)。
四、报名时间、地点或联系方式:即日上午9:00-3月30日下午16:30时止,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当湖街道三港路500号)总务科。
五、处置时间、地点:2013年4月1日上午9:00,,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当湖街道三港路500号)门诊五楼会议室。
六、凡有意参加资产处置者,请携带有效证、照(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整。联系人:戈宏联系电话:13506732540监督电话:1350673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