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井煤矿副立井场地锅炉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副立井场地锅炉房工程(招标编号:CSIE13040971)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
工程概况:副立井场地锅炉房工程局部两层,主体高度为13.5m,屋面为轻型屋面三角形钢屋架,其它为钢筋砼框架结构,锅炉间为钢筋砼框排架结构,总建筑面积895?(含锅炉间、配电间、水处理及水泵间、控制室、除尘间、除渣间、煤质化验室、值班室、厕所、40米砖烟囱)。
招标范围:包括土建、采暖通风、室内给排水、防雷及照明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05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09月30日
总工期:144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独立承担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原件;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6)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的原件;
(7)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周万涛,电话:0951-6971436)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标书售出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30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
联系人:李平
电话:1363950306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周万涛
电话:0951-6971436
传真:0951-6971431,6971432
邮箱:zwt_824.123@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开户账号:34545859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