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期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嵊泗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期工程经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2013]6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总投资约为2397万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嵊山镇光明村,计划于2014年年底建成。项目业主为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招标人为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原报名单位报名有效。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嵊泗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期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概算)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相关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垃圾焚烧系统设计(包括热分解系统、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电气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控制系统等)、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建筑智能化、室内装修、外立面装修装饰、室外园林绿化、交通等配套设施、边坡挡墙、建筑围墙、场地平整等。具体详见第二章实施性设计方案要求。本期设计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25吨/日,处理对象为嵊山、枸杞两乡镇生活垃圾。
2、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团队中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自2010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自2010年3月1日起在投标人单位以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固体废物焚烧项目的设计,证明材料为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反映设计项目的内容、规模、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岗位及姓名、设计合同签订时间的,还须补充提交有签章的设计项目总图。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6日工作日的上午09:00~11:30、下午2:00~4:30,在嵊泗县招投标中心集中接受报名,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报名。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单位介绍信和交易员证;
b、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c、投标人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③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d、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e、设计团队中结构专业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f、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自2010年3月1日起在投标人单位以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固体废物焚烧项目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反映设计项目的内容、规模、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岗位及姓名、设计合同签订时间的,还须补充提交有签章的设计项目总图。
g、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自2010年3月1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办理交易员证所需资料请先咨询嵊泗县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5595520,5085291,或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ssztb.gov.cn。
集中受理地址:嵊泗县招投标中心
招标人地址: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乐先生
联系电话:0580-508348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联系人:卢斌、杨建
联系电话:0571-85860252,85860251
传真:0572-85862030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