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城乡统筹示范园区供热工程扩建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
集宁区城乡统筹示范园区供热工程,已由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乌发改投字(2012)904号批准建设。受招标人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扩建土建工程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实力、诚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LJN-TJ-20130417;
项目名称:集宁区城乡统筹示范园区供热工程扩建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
标段划分情况:本工程共划分为6个标段,施工标4个,监理标2个,分别为:
监理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JL1 TJ1 主厂房土建及附属工程
TJ2 厂区办公楼土建工程
JL2 AZ1 2台70MW热水锅炉安装
AZ2 2台29MW热水锅炉安装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3、投标人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下列资质条件的施工及施工监理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施工TJ-1合同段: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暂定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TJ-2合同段: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暂定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AZ1、AZ2合同段: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别:锅炉;级别:3级;施工类别:安装)及以上资质;
监理JL1合同段: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以投标。
监理JL2合同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以投标。
4、报名时间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标段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3年4月17日~2013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到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23楼2310室)报名。通过审查后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17日~2013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工路中段
电话:0474-2221865
传真:0474-2221865
联系人:王力平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23楼2310室
邮编:010051
电话:0471-5255190
传真:0471-5255190
联系人:张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