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江苏徐矿“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工程项目三大主机设备(锅炉、汽轮机和汽轮发电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13Y3AA-01、02、03)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
1、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电汇、银行汇票、同城支票,不接受现金或银行保函。”
变更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电汇、银行汇票、同城支票和银行保函,不接受现金。”
2、 原招标文件:“9.3.1投标方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银行电汇; (2) 银行汇票; (3) 支票(仅限单位同城支票)。备注:本次招标不接受以银行保函或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变更为:“9.3.1投标方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银行电汇; (2) 银行汇票; (3) 支票(仅限单位同城支票);(4)银行保函。备注: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3、 开标地点及接收文件地点变更为:嘉苑饭店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6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