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二、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恒信金道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燃气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PY2013CG020)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4月28日
五、变更内容:
(1)、原公告中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B级及以上等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以及相应锅炉的安装资质;III类压力容器制造资质”。
变更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B级及以上等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2)原招标文件中第8页(3)商务标书g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中第一条“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具备B级及以上等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以及相应锅炉的安装资质;III类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复印件”。
变更为“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具备B级及以上等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条“ 要求产品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要求,有检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原件”。
变更为“要求产品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要求,有检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28日—2013年5月15日”变更为“2013年4月28日—2013年5月22日”
(4)原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5月21日上午9:30分”变更为“2013年5月30日上午9:30分”
六、其他内容不变,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七、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39—815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