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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厂供热管网燃煤锅炉房并网工程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天津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5-21 11:39
浏览次数: 23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天津
详细说明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东北郊及军粮城热电厂供热管网燃煤锅炉房并网工程二期(东北郊管网金湾花园和来安里的二次网、楼道及户内改造工程),投资额约2650万元,供热面积约36万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北郊及军粮城热电厂供热管网的供热区域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东北郊及军粮城热电厂供热管网燃煤锅炉房并网工程二期一标段(东北郊管网金湾花园二次网、楼道及户内改造工程),供热面积约17万平方米,包含金湾花园范围内的二次网、楼道及户内系统改造,本标段投资约为1250万元,最大管径DN250,敷设约2.6公里供热管网。管道为保温管(非混凝土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二标段:东北郊及军粮城热电厂供热管网燃煤锅炉房并网工程二期二标段(东北郊管网来安里二次网、楼道及户内改造工程),供热面积约19万平方米,包含来安里范围内的二次网、楼道及户内系统改造,本标段投资约为1400万元,最大管径DN250,敷设约2.8公里供热管网,管道为保温管(非混凝土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3年06月30日 至 2013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目标:争创海河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 1 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 (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 1 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 (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5 月 21 日 至 2013 年 5 月 2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5月28日至2013年06月0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305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适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适用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热电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裴连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9号
邮政编码:300161 联系人:赵玥 电话:24558870
传  真:2455887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肖聪(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305室
邮政编码:300042 联系人:徐明辉 电话:23393292
传  真:23393292 日期:2013 年 5 月 21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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