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邹城市实验中学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实验中学燃气蒸汽锅炉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ZC2013014-F01
四、采购内容:燃气蒸汽锅炉1台,预算19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内信誉及业绩良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够提供货物能力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锅炉生产厂家须具有B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资质。
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实验中学于2013年5月29日9时00分谈判开始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新一中北门向东300米路南,太平路与普阳山路交叉口东南)受理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3年5月29日9时00分
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新一中北门向东300米路南,太平路与普阳山路交叉口东南)。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邹城市实验中学 办公地址:邹城市凤凰山路128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965733167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管办 联系电话:0537-5317968/69
具体事项及前期质疑请联系采购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