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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锅炉房等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延期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天津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6-03 11:48
浏览次数: 10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天津
详细说明

延期原因: 上一个公告期内报名单位不足3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桥北新区供热站 已由 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行政许可【2011】4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沅东供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82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宁河县建宁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受 天津市沅东供热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桥北新区供热站:其中:锅炉房:5778平方米,高度30米,跨度23米,框架结构。建100米高烟囱一座。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桥北新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建桥北新区供热站:其中:锅炉房:5778平方米,高度30米,跨度23米,框架结构。建100米高烟囱一座。详见建设单位所发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土建、给排水、采暖、电气、消防、以及各种管线的预埋预留等) 
2.4  工期要求:2013年07月10日 至 2015年01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 资格: (一)、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企业备案通知书》4、带防伪水印的网上报名合格确认单。以上证件据需提供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二)、1、人员配备: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一名,需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时,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总监一名,需单独配备,需具备建设监理从业人员培训证书。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3、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4、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5、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6、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6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6 月 3 日 至 2013 年 6 月 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6月10日至2013年06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2 时 3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沅东供热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马全满(印鉴)
办公地址:宁河县桥北新区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于倩 电话:13512861101
传  真:6911619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宁河县建宁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俊颖(印鉴)
办公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丁蕊 电话:69118561
传  真:69116190 日期:2013 年 6 月 3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靳宝
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beijing3023@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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