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锅炉及烟气处理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0702-1350CITC4015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根据中国财政部与KfW为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锅炉及烟气处理系统设备采购签订的国家间贷款协议,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受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在邀请有资格为上述描述的项目(见第五章技术规格和需求表)提供和交付设备和服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我们邀请:在中国境内注册和运营和在中国境外但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所有国家/地区注册和运营生产厂家和公司参与投标. 在此贷款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将作为一个完整的合同与一个成功的供货人/合同方签订. 任何来自当地或第三国的货物和服务均应包括在合同中或在供货或分合同中,成功的供货人/合同方将对招标人负责.
主要供货和工作包括:承包商主要负责承担两条焚烧线系统及系统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及售后服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运行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生产厂商和/或者公司均可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必须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三家。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参与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牵头方负责协调完成项目所需的每一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交货、安装调试指导、测试、培训等。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
1)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美元或等值欧元。
2)过去三年(2009~2011年)年营业额最低应在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或等值欧元以上。
3)投标人近五年具备一个及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设备(焚烧炉或锅炉)供货业绩,日处理规模1000吨或以上。
4)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项目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派遣。
5)项目经理近五年应至少承担一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设备(焚烧炉或锅炉)采购承包负责人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
6)设计负责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设备供货(焚烧炉或锅炉)设计负责人的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12000.00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4日起每天上午9时?11时和下午2时?4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 北京 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4 房间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07-18 09:30
6、开标地点:通用技术大厦
地址:中国 北京 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邮编:100055
邮箱:wangyanwei@citc.genertec.com.cn
电话:86 10 6334 8449/6334 8476
传真:86 10 6334 8445
联系人:王延巍女士/ 唐天培女士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美元):0
帐 号(人民币):778350008270
帐 号(美 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