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厂项目收尾工程设备采购,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2010】1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具备,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东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
2.2建设规模:曝气软管及附属设备、送水泵房离心泵及附属设备、污泥脱水机及附属设备、锅炉及附属设备、集水槽及附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安装及供应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及安装招标货物的制造厂或授权供应商;
2)具有与招标所需设备同等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质量控制、供货的生产厂商,并具有同类项目成功经验(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验收报告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设备厂家代销产品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请于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3楼314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9:3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尹家渠北街鑫业大厦四楼
邮编:750001
联系人:王磊
电话:0951-510057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银源工程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开发区新田国际际商务中心314
邮编:750002
联系人:王飞
电话:18909561024
传真:0951-398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