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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烟气脱硝装置改造项目招标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广东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6-08 16:40
浏览次数: 6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广东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惠来电厂3、4号机组烟气脱硝装置改造服务
招标编号:0724-1304C05N1029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惠来电厂3、4号机组烟气脱硝装置改造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一期3、4号2×1000MW机组工程脱硝装置由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和供货,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还原剂为液氨,每台锅炉设置2个SCR反应器,反应器布置在锅炉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之间,SCR反应器、脱硝装置辅助系统容量按80%脱硝效率设计,催化剂层数按2+1层布置。
目前,惠来电厂3、4号机组脱硝装置已经安装了2层催化剂,脱硝效率不小于50%。由于NOx排放浓度不能满足国家标准GB13223-2011的要求,需要在SCR反应器预留层加装1层催化剂,提高脱硝效率至85%以上,降低NOx排放浓度,以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第1、2层安装东方凯特瑞公司生产的蜂窝式催化剂及上海克莱德贝尔格曼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耙式蒸汽吹灰器,新增第3层将安装江苏龙源催化剂有限公司蜂窝式催化剂;现计划对3、4号机组烟气脱硝装置进行改造(加装SCR蒸汽吹灰系统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惠来电厂3、4号机组烟气脱硝装置改造服务,承包人负责加装SCR蒸汽吹灰系统所涉及的设计、选型、供货以及安装指导、调试、培训等工作,承包人还应确保新增设备与原系统兼容,确保新增设备不会导致脱硝装置的性能的下降。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联系。
(3)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有效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
(4)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本次改造服务所涉及的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培训等工作的能力,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脱硝装置系统(与原有设备)兼容要求,并提供兼容证明材料(如原制造厂出具的兼容证明,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兼容证明等)。
(8)业绩要求:
投标人有国内(单机容量不小于600MW)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硝装置(新建或改造)EP(或EPC)总承包业绩,或者有为国内(单机容量不小于600MW)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硝装置(新建或改造)总承包商配套蒸汽吹灰系统的业绩;且截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业绩中的烟气脱硝装置已完成168h满负荷试运行,已正常投运且性能验收合格,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设备质量问题。
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如PAC、FAC、性能测试报告、投产证明或用户证明等)。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4、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相关安排:
公告日期:2013年6月8日-2013年6月13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6月8日-2013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座)16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
(2)投标人报名流程:
(3)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4)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6、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具体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果采用银行汇款购标,请不要将购标款与投标保证金一起汇款)
(2)发售时间:日期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投标报名申请表》,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联系人联系确认。
(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另行通知;
电话:另行通知;传真:020-37652396;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2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行号:308581002097)
账号:120905690610808
7、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除发售招标文件事宜外),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邮编:510080)
电话:020-87768198-661、635、624;传真:020-87673286
联系人:梁凯旋(13570295838,gmglkx@qq.com)、张冬杰(13602752036,gmgdong@qq.com)、赵令喜(18933957572,NYHB99699@126.com)
8、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揭阳惠来县靖海镇(邮编:515223)
电话:0663-6656910(技术)、0663-6656954(商务)
传真:0663-6656950
联系人:许贵良(技术)、郭莹峰(商务)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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