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鲁商蓝岸三期项目小区内供热工程所需保温管、阀门等购置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的委托,就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鲁商蓝岸三期项目小区内供热工程所需保温管、阀门等购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CZ2013-040040304
二、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鲁商蓝岸三期项目小区内供热工程所需保温管、阀门等购置项目
三、项目内容:第一包:保温管材及管件、第二包:阀门及除污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保温管材及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温管直接生产制造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DN450及以上口径的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型式检测报告;保温管管件、接头检测报告(含土壤应力试验及气密性实验);聚氨酯蠕变实验报告;检测报告须有CMA、CNAS、ILAC认证标识,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检测报告中应包括保温层、外护管及保温管整体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报告书中检测项目应为全部项目合格,不应有空项;主要技术指标至少含以下内容:1)保温层:密度、导热系数、径向压缩强度、吸水率、闭孔率、空洞、平均孔空尺寸等。2)外护管:密度、拉伸屈服强度、断裂伸长率、纵向回缩率、长期机械性能、碳黑含量、碳黑弥散度、熔体流动速率等。3)保温管:保温层厚度、轴向偏心距、抗冲击性、预期寿命与剪切强度试验等(开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订的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管口径不低于DN450业绩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提供有效合同原件及履约证明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项目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
4、投标人所提报管件若为外购,则还应提供经销资格证书或制造商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其它相关资料;
投标人若外购相关管件(三通、弯头、变径、固定支架等),其管件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开标时投标人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⑴管件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⑵管件生产厂家须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有CMA认证标识,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管件制造商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⑶管件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
5、投标人若外购工作管,其工作管生产厂家须满足以下条件(开标时投标人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⑴工作管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⑵工作管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⑶工作管生产厂家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局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6、投标人须具有以下生产质量保证的设备和设施:
1)聚氨酯发泡有高压且出料量最少达到每分钟300L的聚氨酯发泡机,每台高压聚氨酯发泡机有DN1000以上钢管表面处理能力的抛丸除锈机设备。
2)有钢管管件表面处理能力的管件喷丸除锈机设备。
3)有物理、化学试验的检验、检测能力,有万能拉伸机,热导仪。
4)保温接口应有至少3台电热熔设备。
5)保温接口应有现场发泡服务车(包含现场机械发泡机)
投标时附表: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技术要求
1 聚氨酯发泡机 有高压且出料量最少达到每分钟300L
2 管件喷丸除锈机 有DN1000以上钢管表面处理能力
3 万能拉伸机
4 热导仪
5 电热熔设备 三台
6 发泡服务车 含现场机械发泡机
备注:投标人报名时须将表中内容填写完整,提供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若为青岛地区以外企业,必须在青岛地区有工商局注册的分公司。
8、密封波纹防水套管若外购,其生产厂家须达到以下要求(开标时投标人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制造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具有国家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开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开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供货商须提供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订的至少1个使用相同类型膨胀节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以证明供货商的经验(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二包:阀门及除污器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直接生产制造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为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4、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度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开标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开标时须按“投标人资格符合性检查表”中要求提供上述所有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注明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将其单独袋装并附上目录,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要同时在投标文件里面体现)。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天内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到中心指定账户交纳第一包:壹万贰仟元、第二包:壹仟伍佰元的投标保证金。
2.户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
联系电话:0532-68976511
3.投标人开标前需携带电汇原件或网上银行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保证金收取”窗口换取收据,并在开标时出具收据原件,否则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4.保证金的退还按中心规定流程进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10日9:00-9:3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7月10日9:30。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八、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3年7月2日16: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加盖公章原件形式及电子稿发送邮箱形式提交代理机构)。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369号
联系人:王云杰
电话:0532-86978678
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十六层
联系人:邱圣乔祥坤
电话:0532-83888875、83889637
自动传真:83883775
邮箱:qiaoxiangku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