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一期工程第七标段(锅炉房及辅助用房) (项目名称)已经 [2011]2990(文号) (批文名称及编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以西,东过境公路以北,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内。 ;
2.2. 工程规模: 2910.96 ㎡ ;计划总投资: 8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锅炉房及辅助用房)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咨询 ;
2.4. 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3年7月25日 至 2013年9月10日 总工期: 47 天 (日历日);
2.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3. 投标人报名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 投标截止日期为 2013年 6月 28日 19时 (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监理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 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自治区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
备案手续;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
4.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 评估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估标准: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新疆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疆师范大学
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邮编: 830000
联系人: 李振超 联系电话: 0991-4333057 传真: 0991-4333062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 邮编: 830063
联系人: 程风雷 联系电话: 13999253565 传真: 0991-4607733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十楼、十一楼(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南侧)
邮编: 830002
联系人: 杨兴中 联系电话: 0991-8867408 传真: 0991-8867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