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炉磨煤机冷、热风挡板锅炉二次风挡板执行机构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炉磨煤机冷、热风挡板锅炉二次风挡板执行机构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需要采购磨煤机冷、热风挡板锅炉二次风挡板气动执行机构26台(磨冷、热风挡板气动执行机构10台,包括安装附件等;锅炉二次风挡板气动执行机构16台,包括安装附件等),具体型号见技术规范书。
二、交货地点为: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炉检修现场。
三、工 期: 交货期为2013年9月20日,安装调试工期为30天。
四、资金来源: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专项资金。
五、付款方式:1:8:1 即预付款:10%,安装调试并经过试运后付80%,质量保证金10%。
六、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相关内容;
3、具有300MW机组至少3台同类产品使用三年以上的业绩(附合同及用户证明);
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提供的资料: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3年06月24日?2013年06月28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所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电子版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概况;
(7)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复印件;
八、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
2、地点: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写字楼)14层1407室
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7)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招 标 人: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江 飞
电 话:0477-5182706
代理机构: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写字楼)14层1407室
联 系 人:钱卫平
联系电话:0471-5190710 13337108555
传 真:0471-519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