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舰船及海洋工程模块配套中心建设项目职工食堂及浴池电锅炉设备采购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舰船及海洋工程模块配套中心建设项目职工食堂及浴池电锅炉设备采购;
2、采购单位: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3、交货地点:项目建设现场(辽宁省葫芦岛市);
4、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5、采购内容:包含电锅炉设备设备的设计、制造、控制系统、预装调试、出厂预验收、运输、安装、总调试、试车运行、终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及操作培训和售后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为设备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5、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投标须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7月15日13:30时。
2、地点: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建设处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徐悦莹
电 话:0429-279264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彭程、刘东东
电 话:024-23382836
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