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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台600MW脱硝省煤器分级改造设备采购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浙江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6-28 17:03
浏览次数: 70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浙江
详细说明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锅炉配合脱硝省煤器分级改造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锅炉配合脱硝省煤器分级改造设备采购
资金来源: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列入生产费用。
工程规模:1台 600MW
工程性质:货物
四、招标范围:
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锅炉配合脱硝省煤器分级改造设备采购,包括锅炉完整省煤器系统全部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恢复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检验、售后服务等。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5.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5.3投标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
5.4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相应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5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6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认证委员会对必须强制认证的产品颁发的“3C”证书(若必需)和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7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8投标人所投设备关键部分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包括国内非关键的配套部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并且必须是制造企业(标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投标方应为制造企业,投标方需出示其由用户签署2个及以上600MW火电机组受热面改造工程标的物已成功投入商业运行两年的业绩证明。
5.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10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被终止合同。
5.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2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1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的投标。
5.14 投标人必须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或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若必需)、必须持有国家认证委员会对必须强制认证的产品颁发的“3C”证书(若必需)。
5.15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5.1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1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1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19 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己向二个工程及以上相同或相似的标的物,提供相同或相似设备、部件、辅助装置,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5.20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21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3年6月28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18室
邮 编:100039
传 真:010-57657705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纸质印刷版为准。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汇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 号:62142920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7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预计为北京凤展大酒店,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宁波北仑区进港西路66号
邮 编:315800
传 真:0574-86892596
电 话:0574-86892589
联 系 人:谢敏芬
邮 箱:blzbzx@btpp.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18室
邮 编:100039
电 话:010-57657749
传 真:010-57657705
邮 箱:zhanghongyang@gdlygc.com.cn
联 系 人:张宏洋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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