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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加热器设备招标采购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新疆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7-01 09:36
浏览次数: 63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新疆
详细说明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首站扩容加热器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HMRW-2013-JRQ-001:热网首站扩容加热器设备购置]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首站扩容加热器设备购置,资金来源:业主自有,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定于2013年7月22日在新能物资大厦开标,现委托新疆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在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原热网首站,增加1台管壳表面式、卧式、直管式的加热器,同原有3台热网加热器之间为并联关系,但4台基本热网加热器之间也可解列后各自单独运行。
2.2到货期
2013年9月5日前到货。
2.3招标范围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首站扩容加热器设备购置,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
3.3为履行本合同,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有资质以及相应业绩的单位。
3.4为履行本合同,热网首站扩容加热器设备购置项目投标单位应有热网加热器20台及以上供货业绩。
3.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业主单位及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为否决条件)。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b)投标单位在近3年(寒冷地区)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c)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2010-2012)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d)由投标人所在地法律事务所或公证处或检察院或法院出具的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3.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上述网站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未交标书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4.2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3年6月29日至2013年7月5日,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电汇付款或到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三楼招标中心及八楼财务部(九州通药业对面)现金购买。购买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U盘前往代理机构办理。特别说明:购买标书后必须到招标中心指定负责人处登记,否则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4.3如果投标人不能前来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应按指定的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投标意向函(格式后附),并附电汇凭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准确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
4.4招标文件售价:标段一[HDHMRW-2013-JRQ-001:热网首站扩容加热器设备购置项目]: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出后不退。
4.5电汇收款单位名称:新疆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长春路支行
帐户:3002030109100003554
行号:102881003011
联系人:刘立
电话:0991-2928176
传真:0991-292858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3年7月22日10:30整前(北京时间),递交至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5楼1号会议室。
5.2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3年7月22日10:30整(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5楼1号会议室进行现场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标前答疑和补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
邮编:830013
联系人:王新河、刘立、方旭
电话:0991-2929132、2928585、2928176
传真:0991-2928580、292858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长春路支行
帐号:3002030109100003554
行号:102881003011
投标意向函
新疆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于2013年__月__日发布的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首站扩容加热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我单位符合公告的资质要求,我单位决定参加标段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我单位保证按期购取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按照如下联系方式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系人: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自动且无分机转接):
电子邮件(两个邮箱):
邮寄地址:
邮编: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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