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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2×116MW热水锅炉及配套热网项目监理招标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黑龙江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7-01 17:00
浏览次数: 10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黑龙江
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100G13072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扩建2×116MW热水锅炉及配套热网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核准[2011]42号】文件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房工程监理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扩建2×116MW热水锅炉及配套热网项目锅炉房工程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道外区南直路465号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2.5项目概况: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扩建2×116MW热水锅炉及配套热网项目锅炉房工程,建设2台116MW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3年08月06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共512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监督项目施工现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行贿受贿记录、近三年内

(2010年07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

"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内投标人适用)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岗位证书并满足《关于外省工程监理企业入省从事监理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黑建函[2011]208号)、《哈尔滨市外地建设工程监理企业

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哈建发[2013]37号)等文件的各项规定、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人员名单"或经整改

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

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非哈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按照《关于外省工程监理企业入省从事监理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哈尔滨市外地建设工程监

理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向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经登记备案后,可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

备案介绍信、以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证书代保管凭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

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

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

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7月01日至2013年07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

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大厅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

标文件。联系电话:0451-87350075-忱义招标,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其他
7.1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需携带企业锁进行电子信息平台录入,以便核对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

、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信息等)、企业人员信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且监管平台中

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

一切后果负全责;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

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

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

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编:150030
联系人:曹天?
电话:4006998787转招标二部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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